[那天·娱乐演绎|2.5时代]
标题: [报备]2018-2019 “云裳羽衣” 代言 [打印本页]
作者: 霸道总裁 时间: 2018-8-7 16:56
标题: [报备]2018-2019 “云裳羽衣” 代言
1.完成首次最新视频广告拍摄后,即为成功代言,商家即支付代言费34W,增加名气4点。
2.之后的代言合约期内,每三个月可以拍摄一支自己在代言的产品的最新视频广告,片酬17W,增加名气2点。
3.一年内可以选择两个节日拍摄节日特别版视频广告,片酬17W,增加名气2点。
4.无论任何情况,不得连续两个月拍摄新广告,即每两次广告拍摄之间必须隔过去一个月。
5.每次视频广告拍摄皆配合同系列画报拍摄。每次广告要求视频拍摄内容≥10帖,画报拍摄内容不限。
*额外要求:代言人不得单方面违约,否则需给品牌方支付代言费50%的违约金,并解除合约。
[代言人列表]
代言人 | 公司及身份 | 代言日期 |
简若 | UM|演员 | 2018.08 - 2019.07 |
林杨 | Era|演员 | 2018.08 - 2019.07 |
作者: 霸道总裁 时间: 2018-8-7 16:58
[广告汇总]
广告标题 | 人员 | 拍摄时间 | 播出时间 | 说明 | 地点 |
《初见篇》 | 简若/林杨 | 2018.08.10/15 | 2018.08.22 | 最新广告 | [春秋唐园]——长安大街 2-21
[苏台区]——一号摄影棚 14-35 |
《回眸篇》 | 简若/林杨 | 2018.11.03 | 2018.11.19 | 最新广告 | |
| | | | | |
*截止每次广告片播出时间之前完成至少10帖视频拍摄并报备,即为拍摄成功,可获得奖励*
开戏格式: ——“云裳羽衣”广告《XX篇》第X场 时间——
作者: 简若 时间: 2018-8-24 18:01
姓名:简若
广告标题:“云裳羽衣”广告《初见篇》
地址以及楼层:
[春秋唐园]——长安大街 2-21
[苏台区]——一号摄影棚 14-35
总贴数:21
作者: 林杨 时间: 2018-8-25 00:46
姓名:林杨
广告标题:“云裳羽衣”广告《初见篇》
地址以及楼层:
[春秋唐园]——长安大街 2-21
[苏台区]——一号摄影棚 14-35
总贴数:21
作者: 霸道总裁 时间: 2018-11-3 04:32
——2018.08代言结算完成——
——2018.11代言下方报备——
- 姓名:
- 广告标题:
- 拍摄时间:
- 地址以及楼层:
- 总贴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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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简若 时间: 2018-11-20 14:11
姓名:简若
广告标题:《回眸篇》
拍摄时间:2018.11.03
地址以及楼层:[春秋唐园]——长安大街 22-41
总贴数:10
作者: 林杨 时间: 2018-11-22 22:07
姓名:林杨
广告标题:《回眸篇》
拍摄时间:2018.11.03
地址以及楼层:[春秋唐园]——长安大街 22-41
总贴数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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